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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项目介绍
日期:2007/1/8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2932

 

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项目介绍

项目概述:
    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灵魂和基本准则。因为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产权多元化、主体平等,而且各自独立,每个利益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产生冲突。诚信便成为化解冲突、维系市场运行的道德核心。因此,西方人将诚信看作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企业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降低信用风险,就必须建立和逐步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职业定义: 
  信用管理职业人员是指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人员。
    企业的信用管理是指对信用交易中风险进行管理,即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通过制订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内部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已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和及时回收的管理,有效的控制风险和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综合处理风险,使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资格等级:
    信用管理员
    高级信用管理员
    助理信用管理师
    信用管理师
    高级信用管理师
申报条件:
一、信用管理员:
    1、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2、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二、高级信用管理员:
    1、已通过信用管理员资格认证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3、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助理信用管理师:
    1、已通过高级信用管理员资格认证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四、信用管理师:
    1、已通过助理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五、高级信用管理师:
    1、已通过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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